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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2020年艺术教育中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4 浏览次数: 778

一、艺术教育中心简介

 

艺术教育中心挂靠校团委,主要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教育工作。

 

二、招聘岗位

 

2020年度招聘兼职艺术类教师15名。

 

三、招聘对象

 

1. 舞蹈教师1名,要求从事舞蹈编导或教学的老师,可进行大型舞蹈节目编排。

 

2. 民乐指挥1名,要求可以进行大型民乐团指挥和排练。

 

3. 合唱指导2名,要求可以对良医合唱团(大团、小团)进行排练,有一定声乐教学经验,有亲和力。

 

4. 戏曲表演教师6名(黄梅戏4名,京剧2名),要求可以进行戏曲声音训练,舞台表演训练,基本功扎实,可以进行戏曲节目编排。

 

5. 室内乐指导教师1名,要求具有充足的舞台经验,可以帮助学生分析理解作品,编排室内乐演奏节目。

 

6. 礼仪指导教师1名,要求有充足的礼仪教学和实战经验,能规范训练礼仪队。

 

7. 琵琶老师1名,演奏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可以教授阮和琵琶演奏。

 

8. 提琴老师1名,演奏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

 

9. 曲艺老师1名,要求可以指导相声,快板等曲艺类节目,基本功扎实,有丰富的舞台经验。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年龄不小于22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团结协作,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4. 经过系统专业训练,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艺术素养,取得国际专业艺术组织(协会)、国内专业艺术协会颁发的演员、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一定教学经验、获得市级以上艺术大赛奖项者;或民间艺术传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个别在本专业领域能力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兼职教师每个学期至少为学生开设一门选修课程,为学生艺术训练团体编排两个以上成型作品。教学过程中要加强组织管理,实行签到签退,做好工作记录。

 

五、兼职教师课酬标准

 

兼职教师课酬标准依据校人字〔2020〕39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兼职教师选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规定,不低于学校外聘教师课酬,并由校人事处按学校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核发;对于较为紧缺的艺术门类教师,艺术教育中心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向校人事处申报更高级别的外聘教师课酬(不得超过一小时300元),从学校艺术教育专项经费列支;因工作需要临时短期聘请的高级别专家等酬金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从学校艺术教育专项经费列支。

 

六、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接受应聘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

 

2. 报名要求:应聘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1,2)并附个人简历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83911165@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请统一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格式。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之前。

 

七、兼职艺术教师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艺术教育中心管理,否则立即予以辞退。

 

八、兼职教师受聘期间涉嫌政治、经济、刑事及其他问题,一律立即予以解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610092,13865938223

 

邮箱:383911165@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中路81号团委(邮编230032)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报名审批表.doc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