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5〕20号)、《关于进一步放宽我校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的通知》(校教字〔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布置如下:
1、各学院负责通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4日17:00前登录校教务系统http://210.45.98.13填报转专业申请,每人最多可填2个志愿(没有第2志愿者在第二志愿申请栏处填“无”);打印纸质申请表(2018年9月5日)经学院审核在2018年9月6日17:00前报教务处。逾期未完成递交合格纸质申请表则视为放弃报名。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人数的10%以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转入上一批次的;(3)免费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招生的;(4)文、理科之间或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者不得互转;(5)专升本学生;(6)应作留降级、休学、退学处理或保留学籍的;(7)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有补考的;(8)学生第一学年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下(不含2.0)的。
3、各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该专业2017年招生计划人数的5%以内,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不接收转入,具体名额见附件1。学校审核学生第一学年考核性质为考试课的课程第一次考试平均学分绩点,按绩点依次转入申请专业,额满为止。转入规则:“志愿优先,在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按绩点分数从高向低依次转入,对绩点相同的以高考分 (不同省份的学生,以高考理论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比较,高考分相同的以英语折算百分制比较) 高者优先考虑其志愿,额满为止。对所有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向低分转入尚未满专业,额满为止”。
4、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在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入伍学生按规定退役后,不受转出专业名额限制;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有立功表现,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入除“5+3”一体化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习;转入专业为医学类专业的,申请人需符合专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转专业学生信息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转专业名单,制发文件并报省教育厅;
6、教务处安排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管理,未修课程通过重修方式补修。
7、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转专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教学信息与学籍管理科,电话:0551-65172137,65167033;校监察室,电话:0551-65161017。
附件:
1.2017级普通本科各专业可转入人数统计表
2.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安徽医科大学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