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0 浏览次数: 920

各学院:


因疫情影响,结合学校春季开学实际情况,原定线下统一毕业生电子摄像取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电子采像是毕业生学历及学位注册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提交电子照片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数据不提供网上查询;未提交纸质照片的毕业生,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因疫情防控原因,所有2020届毕业生需自行提供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如“340101200001011011.jpg”,不要以姓名或学号命名),照片须由学院辅导员审核合格方可采用,杜绝ps、美颜等与本人明显不符的照片。


照片规格要求:551×787像素,要求成像不能拉升变形等ps操作,水平和垂直分辨率不低于400DPI,成像区要求头部上空白占照片高度的1/10,头部占照片大小的7/10,肩部占照片高度的 1/5,左右各空1/10,背景为蓝色,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要求不戴眼镜,头发不能遮住眉毛,露出耳朵。电子照片不得使用扫描仪扫描纸质照片获得。


3、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5月2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发送给专业辅导员,辅导员对照片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照片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在2020年5月31日前统一发到邮箱:42555579@qq.com。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为了保证毕业证书图像信息准确性,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登录网站核准图像信息。如在图像校对过程中,发现关键信息(图像和证件号码)有错,请与辅导员联系,由辅导员集中后,统一反馈至教务处。


5、毕业照片用于证书、学籍资料等重要文件,关乎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