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学制教学管理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7 浏览次数: 1717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2112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22年1月17日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

(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双导师制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的若干意见》(校教字〔20204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努力培养高质量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在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以下简称“5+3”学生)实施本科阶段“基础+临床”双导师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导师的资格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基础导师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

4.临床导师须为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床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临床医师。

二、导师的职责

1.注重学生道德养成,为人师表,身正为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精神。

2.充分了解学生的志向、兴趣、生活等情况,对于学生遇到的困惑与问题能及时给予关心与帮助,通过言传身教,引导他们身心发展,培养健全人格、努力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及严谨的科学态度。

3.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热爱自己的专业,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上遇到的困惑与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学院、教务处反馈。

4.基础导师职责还包括:

1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进行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和专业外语的学习,要求每月至少安排2次科研指导,包括晤谈、讲座、讨论、实验等形式。

2指导学生申报各类大学生课外科研课题,参与导师团队在研课题,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与能力。

3聘期内,指导每位学生至少完成1篇学术论文(论著、综述),论文要求参照《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且论文正文文字复制比(不含自引部分)<30%

5.临床导师职责还包括:

1指导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环境,安排学生跟随上门诊、查房、病案讨论、见习等临床活动,每月至少安排1次,加强对学生临床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及解决临床问题的基本能力。

2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参与指导老师的课题及学术文章发表,进行临床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聘期内,指导每位学生至少完成1篇病案分析报告。报告正文文字复制比(不含自引部分)<30%

三、导师的遴选与选导

(一)导师遴选负责单位

1.基础导师遴选负责单位:根据每年“5+3”学生的数量划定当年基础导师遴选负责单位。

2.临床导师遴选负责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导师遴选过程

1.确定导师数量:基础导师和临床导师总数均按当年“5+3”学生数1:1配备;教务处每年参照各基础导师遴选单位中符合导师资格的人数比例下达基础导师遴选数量;按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1的比例下达临床导师遴选数量。

2.导师遴选条件:各负责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导师资格的前提条件下,另行制定遴选条件。

3.导师遴选程序:负责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导师,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导师名单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公布导师名单。

(三)导师选择

1.教务处在网站上公布当年导师名单并同步通报至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动员、组织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方式另行通知。每位导师指导同年级学生不得超过3名;师生双向选择后如仍有学生未选择到导师,则由学生所在学院统筹安排。

3.学生所在学院将选导结果汇总报送教务处。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新一届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基础导师和临床导师配备名单。

四、导师的聘任与考核

1.导师由教务处负责聘任,一经聘任,聘期三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或导师,如果学生确有学科兴趣、发展规划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在本科教育阶段有1次机会申请更换导师,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2. 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由导师遴选负责单位管理与考核。

3.双导师日常指导带教期间,应认真填写《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双导师制培养手册(导师版)》(教务处统一印制,另发,以下简称培养手册),每学期末交至导师遴选负责单位检查,导师遴选负责单位将检查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本科毕业后,培养手册需交教务处长学制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4.导师遴选负责单位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对指导教师的履行职责情况、指导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原则上同一个单位优秀率不超过30%。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并取消其本科生导师资格。考核优秀者,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每年考核结果需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5.导师带教津贴实行考核发放制。基础导师带教津贴由学校审核发放,其中考核合格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200元(税后)发放;考核优秀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500元(税后)发放。临床导师带教津贴由所在附属医院参照上述标准审核发放。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双导师日常指导带教期间,学生应认真填写《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双导师制培养手册(学生版)》(教务处统一印制,另发,以下简称学生培养手册),每学期末交给辅导员检查,学院将检查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本科毕业后,培养手册需交教务处长学制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2.双导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对学生自我管理、学业规划制定与落实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原则上同一个行政班优秀率不超过30%。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按一门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计。考核优秀者,在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每学期考核结果需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备案。

3.学生应在导师的帮助下,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明确本科学习期间的目标与方向。加强自我管理,努力形成自身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掌握扎实的医学理论和技能。

4.学生需尊重导师,服从导师的相关安排,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主动与导师联系,向导师倾诉成长中的困惑和困难,主动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附则

1.相关学院、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专业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办法从2020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