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9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
二、推荐条件
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99号)文件中不同类型专家推荐要求执行,其中以下三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 高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 10 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0 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2. 因我校拟参加第二类审核评估,故暂不推荐评估专家推荐条件中第9条所述的“青年教师专家”;
3. 项目管理员和秘书要求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教育评估、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其中,项目管理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且有相关入校考察经历。
三、其他
1. 联系人:吴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65161043;
2.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热爱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的专家均应推荐;
3. 各单位应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签字的纸质版汇总表交至大学行政楼3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58300998 @qq.com邮箱。
附件1:皖教秘高〔2022〕19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