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重(补)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8 浏览次数: 6376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补)修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补)修范围

学生所学课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课程重(补)修范围:

(一)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

(二)缓考不合格者;

(三)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者;

(四)因学籍异动,需修读按当前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应修而未修或不合格的课程者;

(五)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或旷考,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者;

(六)对首次修读课程合格但对考核成绩不满意,自愿重修该课程者;

(七)因成绩不合格结业,或因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点不足而未授予学士学位者,离校两年内可申请回校参加重修;

(八)其他原因应予重(补)修者。

公共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另行安排重修,学生可下次重新选修该课程或其他课程。

二、工作安排

因学籍异动(包含转专业、休(复)学、留降级等)需要(重)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须选择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且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相关(重)补修程序,无需线下确认。课程重(补)修分为“开班重(补)修”“跟班重(补)修”“自学重(补)修”三种方式。

(一)开班重(补)修

原则上重(补)修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相关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协商后单独开班。实验课重(补)修人数不足30人且实验室仪器设备场地有限以及其它无法跟班重(补)修或者自学重(补)修的,应单独开班。

(二)跟班重(补)修

原则上重(补)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学生选择有相应课程的班级进行跟班重(补)修教学和考核。课程重(补)修原则上选修下届同一专业、同一层次开设的同一课程代码课程。若待修课程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不再开设时,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学生可改修其他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或同专业相近课程。

(三)自学重(补)修

跟班重(补)修课程与其它课程开课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向任课教师申请自学重(补)修,经教研室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自学重(补)修。自学重(补)修的学生必须跟随选课班级参加重(补)修课程考核。

三、时间节点

课程重(补)修选课时间:20243192024329日。

四、选课网站

教学系统网址:http://jwgl.ahmu.edu.cn/eams/loginExt.action

“安医教务”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重修课程上课信息和考试安排:

 


五、选课步骤

具体见学生重(补)修选课手册(附件1)。

六、考核方式

申请重(补)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补)修课程的考核。

七、特别注意

1. 严格按照选课时间选课,逾期不再开放选课。

2. 在校学生重(补)修和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返校重(补)修、缓授学位重新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在各自通道选课(具体见选课页面)。

3. 在校生须在毕业学期前参加重(补)修,原则上毕业当学期不再安排重(补)修。

4. 课程补修原则上只能跟班补修。

八、其他

1. 为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五门课程重修(补修课程门数不计入)同一门课程重修次数有且仅有一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除外,补修课程不计入)。

2. 所学专业考试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已达2.0者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或不得超过3门课程。

3. 重修课程成绩以最高实际成绩计入学籍档案,并在成绩单相应位置进行标记。校内评奖、评优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等均以课程第一次考核成绩为准。

4. 补考及格可不申请重修,上学期重修考试旷考或考试违纪者,本学期暂停重修选课资格。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补考。

5. 学生选定重(补)修班级时,务必记录所跟教学班年级小班等信息,并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所跟班重(补)修课程信息进行跟班学习,学习期间按正常教学秩序进行考勤教学,选课后不得中途申请退课。

6. 联系人:朱彬彬65161041)、廖胜东(65167033)。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学生重(补)修选课手册.docx

 

                   安徽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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