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发布时间: 2024-06-26 浏览次数: 468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学业管理,严格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严把出口关,深化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推进学风建设,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的沟通合作,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业预警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等相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和补救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含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不含国际教育学生)在籍在校学生。

第二条预警类型:1.一学期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必修课程达到2门及以上;2考核类型为考试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3.进入毕业当学年,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不含毕业学年课程)有未修满者;其中第1点和第2点每学期预警一次,第3点为进入毕业学年前审核。

第三条 各学院对预警学生实行帮扶制度,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老师和学生骨干组成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帮扶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并帮助学生共同制定学习规划,指导督促学习。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成立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预警学生工作帮扶小组,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二)确定名单

各学院每学期缓补考后对学生上一学期学习情况进行梳理,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三)下达通知

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学生签字确认。

(四)警示谈话

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帮扶小组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并填写《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五)家长面谈

对第二次预警学生,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帮扶小组要及时与家长进行面谈,下达留降级警告书并让家长签署预计结业和缓授学位等情况知情同意书,学院要详细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六)建立档案

各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本科生学业帮扶登记表和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各学院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办公室、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六条 学生处、教务处每学期对各学院的学业预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动态管理,做好督促工作。

第七条 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原《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4号)同时废止。学校已颁布的其他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