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制( 修 )订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 浏览次数: 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流程,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3版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3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课程思政”融入毕业实习全过程;

2.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行业标准,符合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树立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

3. 符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定位,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4.注重培养行业岗位胜任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达成度、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和满意度。

二、制(修)订范围及责任单位

本次毕业实习大纲的制(修)订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专业管辖院、系组织实施。有在读学生的各本科专业均需开展毕业实习大纲的制(修)订,部分目前暂停招生的专业(不含已暂停但仍有在读生的)由专业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制(修)订工作,我校现有本科专业及其毕业实习大纲修订牵头院系详见下表(含已暂停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牵头院系

1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8


第一临床医学院

2

临床医学

5

3

麻醉学

5

4

康复治疗学

4

5

医学影像学

5

6

医学影像技术

4

7

医学检验技术

4

8

医学检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暂停招生

4

9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

8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

眼视光医学

5

11

儿科学

5

12

口腔医学

5

口腔医学院

13

口腔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5

14

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5

巢湖临床医学院

15

卫生监督

5

公共卫生学院

16

预防医学(含第二学士学位)

5

17

妇幼保健医学

5

18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19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4

20

食品质量与安全(暂停招生)

4

21

临床药学

5

药学院

22

药学(含第二学士学位)

4

23

药物制剂

4

24

中药学

4

25

生物技术

4

生命科学学院

26

生物科学

4

27

生物信息学

4

28

医学信息工程

4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9

生物医学工程

4

30

智能医学工程

4

31

化学生物学

4

32

法学

4

法学院

33

知识产权

4

34

护理学

4

护理学院

35

助产学

4

36

养老服务管理

4

37

医疗保险

4

卫生管理学院

38

劳动与社会保障(暂停招生)

4

39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4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41

公共事业管理

4

42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

43

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4

44

基础医学

5

基础医学院

45

放射医学

5

46

法医学

5

47

精神医学

5

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

48

应用心理学

4

49

运动康复

4

人文医学院

三、组织领导

1.各院、系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应由院、系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毕业实习大纲制(修)订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院、系领导、骨干教师、督导专家、学生代表、行业代表),具体指导各专业、教研室的制(修)订工作。

2.各院、系的工作小组应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力争制(修)订出高水平的毕业实习大纲。

四、大纲制(修)订要求

1.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请按“总——分”格式编写。

 “总”,即总纲,指本专业的实习纲要。

 “分”,是指各轮转科室(部门)的实习大纲。

2.实习大纲总纲应包括本专业实习目的、实习时间、实习轮转科室(部门)与时间分配、实习考核、实习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等内容;各轮转科室(部门)的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出科考核等内容。

3.各院、系可参照《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编写格式模板》(附件),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适合本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

五、时间安排

1.编写初稿:2024630日前各院、系实习大纲制(修)订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初稿编写工作。

2.审核定稿:2024714日前各院、系组织专家按照大纲制(修)订原则和要求对本学院毕业实习大纲进行审核,并组织修改定稿。

3.提交材料:各院、系将审核定稿后的毕业实习大纲按学院汇总,于2024726日前将定稿后的毕业实习大纲word电子版(按:“XXX学院毕业实习大纲2024年修订”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彭海涛张梦如、吴俊华

联系电话:0551-65164282

电子邮箱:jwcsxk@ahmu.edu.cn

办公室地址:知行楼A307办公室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编写格式模板



安徽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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