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部分本科专业毕业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5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实习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级)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毕业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就2024届部分本科专业毕业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核对象

2024届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及口腔医学院所有专业(含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药学院临床药学专业;护理学院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精神医学专业;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各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点护理学(专升本)和康复治疗学(专升本)等相关专业全体本科生。

    二、毕业考核要求

1. 考试组织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由教务处协调各实习基地做好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其他专业由相应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于510日前将毕业考核方案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 考试时间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理论考试时间暂定为2024520日下午15:00-16:30,技能考试应于520日前完成,试卷均由学校统一命题,采用线下考试的方式,各实习基地需做好考场安排及监考工作。

其他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应在520日前完成,具体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协同完成。

3. 考试内容

临床医学类专业理论考试重点考察临床思维、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和执行诊疗计划、临床操作、急诊处理等临床综合能力,同时兼顾医学基础知识。技能考试重点考察医患沟通、病例分析、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内科基本技能操作、外科基本技能操作、妇科基本技能操作、儿科基本技能操作、模拟急救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等技能。

其他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应参照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要求,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考试纪律

各学院及实习单位监考老师考试前务必向考生宣布并强调考试纪律,详细要求参照《关于重申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61号)文件执行。

    四、材料及成绩报送

1. 监考人员安排表:各实习医院应于518日前将监考人员安排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教务处审核备案。

2. 成绩数据: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毕业考核成绩由实习医院实习生管理部门填写2024届毕业考核成绩表(附件2)并于525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科教部门公章后(如多页则需额外加盖骑缝章)扫描的PDF版以实习基地名称+2024届毕业考核成绩表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余专业于525日前由相应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成绩上传至学校教学管理系统。

3. 监考费用发放表:考试结束后,各实习基地实习生管理部门收集监考老师相关信息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校外人员费用发放及个人所得税代扣表》(附件3)后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材料报送邮箱地址:jwcsxk@ahmu.edu.cn

五、其他

1. 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教务处以及各实习基地完成本次毕业考核工作,充分动员学生认真复习备考。

2. 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55号)文件精神,理论考试或技能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补考一次,补考将于52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后续通知,补考及格后成绩以60分计;补考不及格者必须申请重修。

3. 监考费参照《安徽医科大学值班费、劳务费发放暂行规定》(校人字〔20202号)文件精神,按照200/场,由学校统一支付。

4. 按照学校财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毕业考核监考费用从教务处实践教学经费支出,其他专业从各学院实习经费列支。

    联系人:彭老师、吴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64282

  附件1:2024届毕业考核监考人员安排表.docx

   附件2:2024届毕业考核成绩表模板.xls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校外人员费用发放及个人所得税代扣表.xls



 安徽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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